联系号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组织考试作弊罪案犯罪嫌疑人文某某被取保候审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9-05-19

文某某涉嫌犯组织考试作弊罪于201939日被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2019年328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其亲属马某某委托,当日指派李志律师担任文某某的辩护人。李志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文某某。

2019年331日,李志律师向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未获批准。

2019年48日,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文某某。李志律师得知案件到检察院后,立即与承办人交换意见,随后几天又多次交换意见。李志律师认为文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没有羁押必要,请求检察院不批准对文某某的逮捕。检察院采纳李志律师意见,不批准对文某某的逮捕。文某某于2019415日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