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组织非法聚集罪案件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9-05-19
杨某涉嫌犯组织非法聚集罪于2017年12月23日被四川省苍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8年1月26日被执行逮捕,羁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2019年12月2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家属刘某某委托,当日指派李志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李志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杨某,多次与承办机关交换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等人组织他人于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6日、2017年11月14-16日、2017年12月12日在苍溪大唐公司驻地非法聚集、2017年11月27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非法聚集、2017年12月21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非法聚集,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应当以组织非法聚集罪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李志律师和杨某多次交换意见后,为杨某作不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辩护。庭审结束后,李志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交换意见。苍溪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判决:杨某犯组织非法聚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杨某于2019年3月22日被释放。杨某服判,没有上诉。其家属对判决结果相当满意。
该案涉及亭子湖数万移民,且参与聚集移民人数众多,有时候多达上千人,其中到广元市人民政府非法聚集达300余人,在广元有重大影响。李志律师介入案件后,不但给杨某说理说法,而且还给很多移民说理说法,取得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该案总结,律师不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还要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