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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律师承办的运输毒品罪案件被告人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9-01-13

吕某某涉嫌犯运输毒品罪于2018年6月7日被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8年6月21日被逮捕,羁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2018年6月9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其亲属刘某某委托,当日指派李志律师担任吕某某的辩护人。李志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吕某某,多次与承办机关交换意见。

因吕某某运输毒品净重397.65克,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移送了案件。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18年8月29日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李志律师辩护认为,吕某某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请求法院对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采纳李志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18年11月15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辩护取得好的辩护效果,当事人及家属相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