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号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赵某某被判处缓刑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7-10-21

   

       赵某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广元市利州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利州区检察院决定逮捕。 李志律师受理本案件后,认为赵某某没有羁押必要,遂向承办机关利州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审查。利州检察院审查后采纳了李志律师意见,对赵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赵某某于201768被释放。

利州区检察院以非法持有罪向利州区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志律师认为,被告赵某某情节轻微,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请求法院对赵某某适用缓刑。利州区法院采信李志律师意见,在2017922作出一审判决:赵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