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母某某被判处缓刑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7-03-06
2015年10月9日,母某某涉嫌犯诈骗罪被广元剑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执行逮捕。在剑阁县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李志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审查申请书》,请求对母某某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后,李志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请求对母某某取保候审。2016年5月27日,母某某被取保候审。在法院审理阶段,李志律师认为母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为母某某作无罪辩护。剑阁县法院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检察院两次建议延期审理,并进行补充侦查。法院组织补充证据质证后,于2017年3月6日宣判,对母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