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向唐xx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6-10-31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向唐xx提供法律援助
2016年10月20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向唐xx提供法律援助。
申请人唐xx,男,汉族,小学文化,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被申请人xx加工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利州区人民法院做出(2016)川0802民初xx号民事判决,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商保险待遇共xxx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在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法院强行执行。
2016年10月20日,申请人唐xx找到我所,请求法律援助帮其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但因其在xx加工厂受伤后一直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故我所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免除代书费,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
2016年10月20日